保稅倉庫等專員每年應在職進修

海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之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免稅商店專責人員,每年應接受由海關或海關審查通過民間機構舉辦之在職進修講習,以提升專業知能。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依據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經海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之業者,應置二名以上專責人員(含一名主管)辦理自主管理事項,海關並得定期或不定期實施稽核,專責人員每年應接受由海關或海關審查通過民間機構舉辦之在職進修講習,全年累積受訓時數不得低於八小時。

關務署表示,在職訓練講習除專業課程外,輔以違章案例及最新修正關務法規解析,提升業者法遵意識,避免因疏失而違反相關規定。該署已於「e等公務員+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31108)提供線上課程,可納入八小時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