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消費者權益 南市結合標檢局稽查進口商品標示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台南市府經濟發展局結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消費者保護辦公室等,展開市售商品原產地標示稽查,查驗3家連鎖五金賣場約600件商品,發現4品項商品未標示中文標示及產地,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者有10件,均已依相關規定限期改正。

經發局表示,市府與經濟部合作成立聯合稽核大隊,執行聯合商品標示稽查及品質檢驗,此次稽查3家連鎖五金賣場約600件商品,發現4品項商品未標示中文標示及產地,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有10件。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依法限期改正,經複查仍未改正者,將裁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該企業經營者名稱、地址、商品,也會要求業者將商品下架。

經發局呼籲民眾購買商品時,遵守商品未標示不買、商品標示不全不買、商品標示不實不買等3個原則。此外,消費前應該查閱商品適用標示規定、審視商品標示完整度、按照標示內容正確使用,確保應有的消費權益。

更多新聞推薦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1/21上午8時開放國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