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代理教師 高市給完整聘期

陳其邁市長與教師職業工會于居正理事長(左二)、教師產業工會李賢能理事長(右二)會談後,宣布高雄市本學期起實施完整聘期,以落實保障代理教師權益。(記者王正平攝)
陳其邁市長與教師職業工會于居正理事長(左二)、教師產業工會李賢能理事長(右二)會談後,宣布高雄市本學期起實施完整聘期,以落實保障代理教師權益。(記者王正平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十四日與台南市政府討論決定同步實施,所屬市立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及特教班,自一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起給予代理教師十二個月完整聘期,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長至今年七月三十一日。

至於一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各校辦理代理(代課)教師甄選或再聘,聘期始日則皆為今年的二月一日,並以實際到職日聘任。有助提高優秀人才留任率,落實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陳其邁市長昨日上午在與高市教師團體會談,並與台南市政府聯繫後,同步宣布全面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穩定師資,讓教學延續不中斷,營造優質教育環境。

教育局長謝文斌指出,一一一學年度前國教署專案補助及本市兼任行政職務的代理教師聘期均給予完整聘期;此外,各校得視擬任職務以及校務實需,專案報教育局核准彈性調整聘期為一整學年等規定,皆領先於其他直轄市政府。

謝文斌說,現在宣布實施長期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肯定代理教師辛勞的付出,避免同工不同酬的疑慮,展現高雄市照顧及重視代理教師權益之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