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學生受教權 8/1起高中教師緩召

為配合12年國教上路,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14日)通過「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24條修正草案,自8月1日起,將現職高中學校專任教師納入緩召的對象,以保障學生受教權。 內政部表示,修正草案將於近日發布施行,若現職高中學校專任教師在8月1日後、新法施行前,已接到教召公文,可洽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或後備指揮部處理。 內政部提醒符合緩召規定的現職高中學校專任教師如需辦理緩召,應檢具學、經歷證件,向所任職學校申請,並轉送國防部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