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網路交易 通知門檻下修至3000元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因應近年網路盜刷猖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昨日宣布,將現行信用卡網路交易即時通知門檻,自新臺幣5000元調降至3000元,未來,只要民眾透過網路刷卡,單筆超過3000元,發卡銀行須立即通知持卡人。

為強化信用卡網路交易安全,金管會近期邀集銀行公會及主要信用卡發卡機構開會研商,並獲共識,將現行信用卡網路交易即時通知門檻,自新臺幣5000元調降至3000元,發卡機構也可因風險考量,而採行更低的通知門檻;另給予發卡機構6個月的調整期。

金管會銀行局指出,為利於持卡人即時掌握信用卡網路交易資訊,盡速發現可疑交易,2017年已請銀行公會及各發卡機構,就信用卡網路交易建立即時通知機制,單筆交易達5000元以上者,發卡機構會即時以簡訊、App推播或Email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銀行局說,考量信用卡交易詐欺案件,主要發生在網路交易,且近年平均每筆詐欺交易金額有降低趨勢,因此,相關機構開會研商獲共識,調降至3000元。

銀行局表示,發卡機構提供網路交易即時通知的方式多元,例如提供可由持卡人自行設定通知金額門檻的行動銀行App或LINE推播,或即時寄送Email通知交易資訊。鼓勵民眾可以依據自身需求,選擇便捷的方式取得自身即時消費交易資訊。

金管會強調,民眾若遇到網路盜刷事件,持卡人無須負擔偽冒交易的損失,發卡銀行也都會提供免費換卡服務,但仍提醒民眾,應多加留意自身網路交易安全,對於消費帳款明細若有疑義,盡快詢問各信用卡發卡銀行協助處理,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