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貸款債務緩繳 第三度延長至明年6月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歲末年初資金壓力大,有債務的民眾可望喘口氣。金管會今(2020)年2月針對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導致像是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有還款困難者,請銀行考量受理展延期限至12月底。眼看期限將至,仍有部分民眾身陷困境,因此金管會再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拉長至明(2021)年6月底止。
根據金管會資料顯示,截至今年12月28日為止,所有國人個人貸款方案,包括房貸、車貸與消費信貸方面,總計已核准61,404戶,總金額為2,547億元;至於信用卡緩繳方也受理39,686件。
金管會表示,今年初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分別在2月18日提出個人債務展延3個月、5月29日再延長至今年年底。由於第二次展延期限將屆,若民眾確實有還款困難,可在明年6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而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也能在期限內再次向銀行申辦。
金管會已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達成兩大結論,第一是協處機制適用對象,為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眾;第二是協商處理機制範圍,仍為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此外,有關協商處理措施方面,針對信用卡款項方面,信用卡帳單應付帳款可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至於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金管會強調,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在銀行支持客戶度過疫情的同時,客戶也應珍惜自己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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