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救扁 民進黨成貪汙共犯
民進黨21日在立法院挾其席次優勢,透過多數暴力,在5分鐘內通過了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條文的初審,此一作為,不但違反了程序正義,更違反實體正義。可笑的是,民進黨暴力修法,只是為了幫貪汙的陳水扁前總統脫罪,讓蔡英文總統高喊的「清廉執政」成為笑話!也彰顯了民進黨實際上是陳水扁貪汙共犯的本質。
眾所周知,陳水扁前總統涉及的國務機要費貪汙案,本質上是陳水扁前總統及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以「南線專案」、「海外外交」、「機密外交」等事實上並不存在的專案,偽造公文書向國庫詐領國務機要費。吳淑珍不但向貴婦蒐集發票報帳,針對萬海航運對陳總統家庭價值高達105萬元的鑽錶餽贈,吳淑珍還要求改餽贈價值高達147萬元的Tiffany鑽戒,並以國務機要費核銷27萬餘元的差額。這樣明目張膽的貪汙手段,民進黨居然動員全黨修法為陳水扁夫婦脫罪,難道真的是因為全黨上下都拿過陳家的錢?
事實上,針對貪汙金額超過1億元的國務機要費貪汙弊案,最高法院早在2012年就在判決中列舉了陳水扁的支出明細中,包括「代購陳幸妤女性用品、兒孫護照簽證費等私人開銷」,要求高等法院審酌是否構成貪汙。面對法院,陳水扁總統夫婦一貫的作法,就是在媒體前高調喊冤,但是一收到法院傳票,就宣稱身體不適來逃避審判。請問民進黨立院袞袞諸公,為什麼支持扁家用民脂民膏支付這些私人開支?
此外,針對國務機要費,陳水扁另一個嘗試,就是將其他總統拖下水,宣稱拿國務機要費報假帳是所有總統的「歷史共業」。有趣的是,一向被媒體喻為與陳水扁「情同父子」的李登輝前總統,就曾公開駁斥此一說法,表示任內國務機要費之支用均係依據會計制度辦理,沒有總統會像陳水扁總統這樣貪汙。
事實上,國務機要費的核銷程序一向都必須檢附原始的憑證,並且必須按月將使用數額送到總統會計處核銷,而且每年金額更高達5000萬元,與陳水扁意圖拿來魚目混珠的特別費(每年只有300萬元左右,半數可以直接用領據核銷)迥然不同!民進黨試圖將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混為一談,實在是汙辱台灣人民的智商!
筆者必須正告民進黨,陳水扁夫婦並不是無辜的被告,而是早已被判刑定讞的貪汙犯!陳水扁夫婦涉及龍潭購地行賄案、大華證券及101董座行賄案等案件,光就已經判決定讞的部分,陳水扁就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2億5000萬元;吳淑珍也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2億元,並沒收貪汙金額6億181萬元。
「民意如流水」,民進黨如果選擇與貪汙的陳水扁夫婦站在一起,為他們個案修法,露出陳水扁夫婦貪汙共犯的本質,則今年年底縣市長選舉,必然會面對民意的反撲,2024再度下野,面對司法的訴追,也就指日可待了。(作者為律師、前國民黨考紀會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