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期未滿登記同婚遭駁回 同婚團體籲即刻修法
新頭殼newtalk
同婚議題討論度相當高,今年大法官釋憲同性婚姻應受憲法保障,要求兩年內進行修法,許多同志因期限的限制遭到法院否決。婚姻平權大平台發表聲明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所做出的判決,呈現出現在第一線公務人員,居然無法讓同志登記結婚的荒謬困境。該平台表示,「因為停滯不前的行政院和怠忽職守十數年的立法院,造成目前民法修正案在這近一年來可說是毫無進展,就算大法官第748號釋憲文已存在了近半年之久,行政和立法依舊持續裝傻,陷第一線戶政行政人員於不義,無視廣大同志族群面對生老病死的焦慮害怕。」他們呼籲民進黨擔起政治責任,即刻啟動同性婚姻相關法條的修法作業,避免出現第二個畢安生。
103年時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號召30對同性伴侶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卻遭拒絕,其中3對同性伴侶因此向法院聲請行政訴訟。今 (12) 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於釋憲後修法有2年期限,期限未屆滿,戶政機關暫時無法依釋憲精神直接同意登記」為由,宣判撤銷訴願決定與原處分,駁回原告命戶政機關直接登記結婚之請求。
畢安生為法籍台大外文系退休講師,與同性伴侶曾敬超相愛35年,卻在曾敬超罹癌病逝後無相關法令保障繼承財產,晚年終日抑鬱,於2016年孤寂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