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強制老樓設管委會

台北市 / 綜合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嚴重死傷,也燒出老舊建築,缺乏管委會的問題!內政部今天指出,部務會報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草案,規定危老建築,將由地方主管機關,限期成立管理組織。

修正草案,會盡快經過行政院審查,接著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藉此強化公寓大廈的安全和居住品質,也避免災難重演。至於如何認定危老建築,則要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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