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華冠(8101)減資5成彌補虧損,舊股8/27-9/2停止買賣,新股9/3上市

公告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暨減資對公司財務報告之影響及預計換股作業計劃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06/22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07/30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本公司經107年05月29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之106年度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06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21865號函核准。本次減資比例

為50%,共減少資本新台幣2,080,887,9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08,088,796股;減資後

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80,887,950元,發行股份為208,088,795股。

(2)依106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後財務報表資料計算,減資前每股淨值4.38元,

減資後每股淨值8.77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7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416,177,591股

(含私募42,228,931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161,775,91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2,080,887,96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208,088,796股

(含私募21,114,465 股),用以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每股淨值;依公司法第168條

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50%。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換發總股數為208,088,795股

(含私募21,114,4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資本總額為

新台幣2,080,887,950元。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00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市價承購之。減資換發之新股

(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民國107年9月2日。

(二)停止辦理股票過戶期間:民國107年8月29日至107年9月2日。

(三)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07年8月27日至107年9月2日。

(四)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上市日暨舊股票下市日:民國107年9月3日

八、換發程序及手續: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

(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檢附:

(1)減資前現股之舊股票(2)集保存摺影本(3)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並蓋妥股東

原留印鑑,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及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

107年9月3日(含)後,檢附:

(1) 減資前現股之舊股票

(2)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

(4)出、受讓股東若有未繳交股東印鑑卡者需繳交股東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集保存摺影本 (6)減資換發新股通知書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親臨或掛號郵寄

至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四) 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票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票上市買賣,毋須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58號12樓,本公司股務單位。

(電話:(02)2658-7718分機2312~2314)

九、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辦理之。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208,088,795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NA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080,887,950元,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最終變更登記

為新台幣2,080,887,950元,業經經濟部107年07月30日經授商字第10701089430號函核准

在案,公司收文日期為107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