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華新科(2492)現金減資7.5%,舊股9/9最後交易日,新股9/23上市買賣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作業計畫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23

2.減資基準日:105/07/2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茲依據本公司105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辦理全面換發股票作業,並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上市公司換發股票作業程序規定,就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宜擬定本作業計畫。

一、原已發行股份總數及金額:原已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600,000,000元整,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計發行股份560,000,000股。

二、現金減資銷除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本新台幣420,000,000

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2,000,000股,減資比率7.5%。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180,000,000元,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分為518,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所持有

之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25股(即每仟股減少75股),另每股減

資返還0.7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減資後普通股不滿一股之畸零

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拼湊成

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

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採集保帳簿劃撥者之畸零股款抵繳劃撥

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

之。

五、減資換發股票預計日程

1.舊股票市場最後交易日:105/09/09

2.舊股票市場暫停交易期間:105/09/10~105/09/22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5/09/12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5/09/13~105/09/22

5.減資換發新股基準日:105/09/17

6.新股換發及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5/09/23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5/09/23

8.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之新股其

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次換發之減資新股全面採用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公司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辦理;股東持有之緩課

股票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分依規定按股票面額辦理所得申報。

2.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新股上

市買賣日統一換發新股上市買賣,請股東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存摺即可,毋需辦

理換發手續;股東若持有實體股票尚未送存集保帳戶,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

保帳戶,於105年9月12日(含)前向本公司股務辦事處洽辦換發手續,緩課股份

申請撥入股東本人集保帳戶視同放棄緩課,依規定按股票面額辦理所得申報。

3.現金減資退還之股款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

資由股東支付。

4.辦理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辦事處,地址: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8樓,電

話:(02)2790-5885。

5.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5/09/17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5/09/23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18,000,000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