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鎧勝-KY(5264)董事會決議現增發行新股,股數訂8000萬股

(補充公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1/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8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依實際發行價格及股數定之。

6.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

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

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

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

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洽承銷商依當時市

場狀況並於上述區間內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由本公司及附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法提撥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股數之80%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

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

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興建廠房、購置機器設備。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籌資計畫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之指

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有修正或調整必要時,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

之人得全權處理;其並得全權決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認股基準日及增

資基準日,及簽署一切相關之契約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