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3天!道交條例「8微罪」禁檢舉…網吵翻:違規時代!

生活中心/簡叔萱報導

道交管理條例限制民眾許多交通違規行為,不過有些人偶爾還是為求方便違規,有些民眾看到了就會拍照檢舉,不過新的修正法案上(5)月通過,明訂8項交通違規不開放一般民眾檢舉,新條例將於3天後(30日)正式上路,不過網友一看到禁檢舉的違規項目,也分成正反2派,掀起網路論戰,甚至有人還認為會變成「違規大時代」。

立法院今(2024)年5月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訂出8項「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行政院昨(26)發布公告,新法案將於6月30日正式上路。

法條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之「不予民眾檢舉」條例

罰鍰

§31之1II

機車駕駛人騎機車以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1000元

§31之1III

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600元

§50(2)(3)

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大型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

600元到1200元

§55I(1)

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除外)。

300元到600元

§55I(2)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

§55I(4)

併排臨時停車

§56I(1)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違規停車

600元到1200元

§56I(3)

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修正法案公開後,《PTT》網友分成2派掀論戰,一派人支持微罪禁檢舉,「最討厭檢舉仔了」、「推、讚」、「遲來的正義」、「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停車場」,另一派則認為微罪禁舉報會造成交通亂象,「1、2、3項都是立即性會造成他人安危的,說是微罪有夠好笑」、「並排臨時停車不能檢舉?」、「等出事再檢討開罰」、「底層悲歌」、「交通亂源」、「違停大時代」。

原文出處:新法倒數3天上路!8項「交通微罪」不能檢舉…網分2派吵翻:違規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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