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退一名 世銀經商環境報告:台列19

中國時報【廖玉?、邱琮皓╱綜合報導】 世界銀行29日發布《2015年經商環境報告》,評比全球189個經濟體,新加坡連續9年蟬聯榜首,紐西蘭居次,同屬亞洲的香港和南韓分居3、5名。台灣名列第19位,較上年度倒退1名,但整體得分比去年進步。其他亞洲國家方面,馬來西亞排18,日本居29,中國大陸則為第90名。 這項經商環境報告根據10項指標進行綜合評比,包括開辦企業、獲得建築許可證、電力取得、財產登記、信用資訊取得、保護少數投資者、納稅、跨國貿易、合約履行以及辦理破產等。台灣在電力取得、信用資訊取得、和納稅3項都有進步,企業經商因此更便捷,整體得分由去年的77.6分微升至78.7分。 報告指出,80%的國家去年改善經商法規,其中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國家的法規改革項目數奪冠。今年進步最多的10大經濟體有半數都在非洲,包括貝南、多哥、剛果、象牙海岸、塞內加爾。經商環境墊底的經濟體則在非洲的厄立垂亞。 經商環境報告主管拉馬霍女士(Rita Ramalho)指出:「大體而言,經商環境報告評估法規監管的效率,亦即完成一筆交易有多快、成本多低、程序多簡單,但現在我們將評估範圍擴大,法規監管的品質也納入衡量。」 國發會表示,以新的計算方式,去年排名是18名,雖然今年名次下降1名來到19名,但增加的分數之多為亞洲四小龍第一。 針對排名相對不佳或有改進空間之指標,國發會表示,將從4個方向著手,例如在開辦企業部分,將協調勞委會建置「工作規則線上檢核系統」,以簡化企業報核工作規則,並縮短工作規則審核時間;另將協調金管會修正「動產擔保交易法」,參考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擔保交易立法指南》,擴大我國擔保標的物及於債權或未來取得資產。 國發會將協調經濟部修正《公司法》,引進少數股東不公平救濟制度,調降少數股東申請檢查公司特定交易文件門檻。另會協調司法單位研議建立專業商業法庭,或修正《民事訴訟法》,於簡易訴訟程序增加「企業間一定交易金額以下之商業契約紛爭」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