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萬元「還一半」高雄婦遭押走 一算吸血利率竟達1040%

高雄一名婦人因缺錢花用向地下錢莊借款3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婦人因缺錢花用向地下錢莊借款3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婦人因缺錢花用向地下錢莊借款3萬元,結果實際只拿到1萬6,000元,事後婦人每天償還1000元,還了18天後認為已超過借款拒絕再付,結果被錢莊委託的林姓男子押走,並威脅婦人女兒「拿錢贖人」。事後警循線抓到林男,案經法院審理發現婦人借款的利息竟高達1040%,依加重重利未遂罪判處林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據悉,2021年12月29日,婦人因無法支付生活開銷加上急需用錢,因此向地下錢莊貸款新臺幣3萬元,不過對方卻以取款時須扣除1萬4,000元之利息及廣告費,因此實際只有1萬6,000元,婦人同意後雙方約定每日還1千元,直到還完3萬元為止。

然而婦人連續還了18天共1萬8000元後,覺得已經超過原來借的錢,拒絕繼續還款,地下錢莊收不到錢,委託林男幫忙討債。而林男以「可以繼續借錢」的話術將婦人約出來,沒想到卻押著對方上車還錢。婦人遭押打電話給女兒求助,林男則在旁威脅婦人女兒「你母親在我車上,趕快把錢還一還,再還1萬6,000元才會放人」。

女兒擔心母親安危偷偷報警救援,警方循線找到林男順利救出婦人,事後檢警換算竟發現婦人借款借款利息高達1040%,依法起訴。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林男坦承幫地下錢莊業者討錢,並聲稱婦人是自願跟他上車自己沒有強押她上車。

最後法官根據相關事證,及婦人女兒證詞「錢還清了才肯放人」認定林男拘禁討債,依加重重利未遂罪判處林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更多 TVBS 報導
34歲股神「墜樓身亡」!除夕驚爆輕生 陸A股血洗欠巨債
欠10萬高利貸歹過年!剛到職女店員 趁大夜班偷3萬現金
5年騙走65億!台積電前工程師「榨乾4千人」 爽住豪宅開名車
謝震廷才持刀被逮!前女友再控施暴內幕 不忍決定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