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銀行員當內鬼助詐貸害4銀行損失逾億元 9人交保

檢調查出,假地政士金德儀專挑凶宅或低價宅,低價得手後以人頭戶用高價買入,她做假買賣契約書並勾結銀行行員換取審核放水,前後詐貸2億多元,事後有人頭戶繳不出貸款淪呆帳,銀行約損失上億元。台北地檢署懷疑4家銀行多名主管、行員涉案,昨2/21兵分11路搜索約談,檢方複訊後依《銀行法》等罪嫌將9人分別交保5到20萬元、1人諭令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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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侯柏青攝

檢調查出,女子金德儀沒有代書或地政士資格,卻疑似借牌成立公司犯案,她專門用超低價買下沒人要的凶宅或事故宅,然後再替低價宅進行翻身。金利用一票人頭假購屋真詐貸,裝模作樣的製作買賣契約書,直接讓房價翻倍。

有了高額買賣契約書後,金還會幫人頭製作假財力證明或偽造薪資扣繳憑單,拿假資料向銀行申請房貸,而她在銀行端安插好的行員則內神通外鬼,隨便審核就過關,檢調循線查出,由金德儀經手的房子,至少有10多間房子出現類似情形,該犯罪集團前後向銀行詐貸逾2億元,恐從中削走1億元。

不過,金德儀犯罪集團往往繳了一陣子貸款就停繳,把爛帳留給銀行。據悉某銀行準備將某間房子聲請法拍時,進行內部審核時竟發現申貸人的資料漏洞百出,而且還出現成交價格遠高於當地的實價登錄價格的情況,蒐證後懷疑遭詐貸,主動向檢調報案。

其實金德儀不只一次犯下類似案件,她之前也曾用假資料協助購屋者提高貸款成數,遭北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名起訴,去年被法院判處3年8月確定,目前已入監服刑。檢調昨展開搜索抓內鬼,全案依違反《銀行法》第35條、125條之21項、第127條等罪名擴大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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