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抵押 真避稅? 國稅局祭殺手鐧

中區國稅局表示,日前有公司負責人先是積欠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高達新台幣百萬元,逾期都未繳納,因此遭移送強制執行,結果發現該公司已將帳上土地設有高額抵押權,因此國稅局難以追稅。不過國稅局透過程序、研擬將負責人管收進看守所,家屬才立刻掏出百萬元繳稅結束這場鬧劇。

日前有公司負責人先是積欠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高達新台幣百萬元,逾期都未繳納,因此遭移送強制執行,卻發現該公司已將帳上土地設有高額抵押權,讓國稅局難以追稅。中區國稅局表示,在透過程序,研擬將負責人管收進看守所下,家屬才立刻掏出百萬元繳稅,結束這場鬧劇。

中區國稅局局長蔡碧珍表示,轄區內某公司於 1997 年至 2004 年間,因滯欠營業、營所稅合計約 100 萬元,且逾期未繳納,因此移送強制執行。然而,該公司已於 2009 年申請停業,公司帳上雖有一筆土地,但設有高額抵押權,即使強制執行也無法取回欠稅,讓國稅局傷透腦筋。

不過,國稅局官員調查所得相關資料後,發現該公司曾在 2013 年獲法院裁判取得訴訟賠償款項 170 萬元,公司負責人卻說該筆款項已用來償還土地抵押借款。

國稅局調查,該公司名下土地的抵押權 360 萬元,抵押權人是公司負責人的岳父,且已在 2014 年過世,進而要求公司負責人提供借款、借據等資金往來資料,負責人卻提供不出相關實據,因此極度懷疑,是否為假抵押、真欠稅狀況。

於是中區國稅局將相關資料函送行政執行署,執行署研判後,認定該土地抵押權的真實性不明,便以負責人不配合為由,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一聽到要被關進看守所管收,負責人家屬隨即於當日繳清全部欠稅。

蔡碧珍提醒,國稅局對於欠稅人的追稅手段,除了禁止財產處分、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以及限制出境等保全措施外,對於有繳納欠稅能力卻刻意隱匿財產的欠稅人,國稅局也會致力追查其所得,並提供資料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運用,配合拘提、管收等手段,作為追稅的最後一招殺手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