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新聞泛濫成災 各國政府急因應

網路上錯誤資訊頻傳,這些被稱為「假新聞」的訊息越來越多,甚至可能對社會、國家安全造成危害,促使各國政府正視這個問題,升高審查行動。

以印度為例,在社群媒體惡意散佈和暴力事件相關的謠言,導致危險的後果。過去一年,印度有9個省因社交媒體傳出綁架兒童嫌犯將現身此地的謠言,引發15件暴民對外地到本地對象動用私刑案,導致27名外地人都只是行經當地,卻在不清楚理由下被暴民動用私刑致死。

類似犯罪行為也在斯里蘭卡和緬甸發生。

在事件發生後,印度政府對WhatsApp施加壓力,迫使WhatsApp在7月推出防堵謠言的新功能,包括限制用戶轉發消息、限制一次只能轉發5段對話的功能,同時也刪除媒體訊息旁的快速轉發鍵。

另外,牛津大學6日公布的研究,明確指出網路假新聞不會消失,特別是在選舉期間。研究顯示,在9月9日瑞典國會選舉期間,網路上平均每3則消息就有1則是「垃圾新聞」。而研究人員界定的「垃圾新聞」,指的是「聲稱是真新聞的誤導、欺騙或不正確的訊息」。

英國國會的數位、文化、媒體及體育委員會在7月29日發表報告指出,面臨越來越大壓力的政府,正要求科技公司必須有更多作為;委員會特別呼籲,科技公司在處理其網站上誤導和有害資訊時,必須有「明確的法律責任」。

報告中也建議,應把這類科技公司歸類在一個新的責任欄目,既非「出版者」也非「平台」。國際律師協會(IBA)網路事業小組委員會(Internet Business Subcommittee)副主席韓布林(Julian Hamblin)指出,社群媒體公司認為自己是平台或管道,而非出版者。如果社群媒體公司被認定是出版者,那麼現行的法律就足以適用。

針對假新聞成災,已經有越來越多國家採取立法行動。

在法國,在2017年總統大選期間已經察覺假新聞的散佈問題。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政府在今年3月提出草案,目的是在往後大選3個月期間對抗假新聞。

根據草案內容,網路平台應公開接受匯款的金額,建置使用者舉報假新聞的系統,並在演算法上更加透明,還要接受法國最高視聽委員會(CSA)監督。此外,如果電視台的放送服務被外國政府控制或影響,有害國家基本利益,最高視聽委員會有權阻止或暫停放送服務。

部份法國國會議員擔心,在預防假新聞的同時,這項草案可能會傷害媒體報導自由和言論自由,危害民主。這項草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但在7月遭參議院否決。目前跨黨委員會正設在協調出折衷版本。

在德國,今年1月已經通過爭議性的「社交網路強制法」(NetzDG),規定擁有200萬以上使用者的平台,要在24小時之內移除「明顯非法」的恐怖主義、種族主義題材及假新聞,否則將面臨最高5,000萬歐元(約新台幣18.3億元)的罰款。

在亞洲方面,馬來西亞4月初通過反假新聞法,民眾如果在社群散播假新聞,即使是在國外,都可能被處最高50萬令吉罰金(約台幣398萬元),或最高6年徒刑。泰國網路安全法規定,散播不實資訊者最高可處7年徒刑。

至於在歐洲其它國家,包括瑞典、愛爾蘭、捷克等都在考慮推動遏止假新聞的法案,但擔心這也可能因此限制言論自由或導致審查制度,因此目前仍抱持謹慎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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