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告示牌陷阱惹民怨 市府10月1日起稽查

台中市是全台第2大城市,停車是市區交通的重要課題之一,不少民眾停車繳費時才發現告示牌上有「超小字」陷阱。台中市交通局昨表示,已訂出費率數字與其他字體的大小標準,要求民營業者要遵守,本月起將把民營停車場收費告示牌列為重點稽查項目。

民眾投訴指出,停完車要繳停車費時,才發現告示牌上的費率計算標準是「半小時計」,甚至有人僅停10分鐘被依1小時收費等狀況層出不窮,日前台中市議員陳政顯也要求交通局應該統一標準,不要造成民怨。

交通局表示,為明確告示民眾停車場費率,避免民眾對停車費的認知有落差,已要求民營業者於停車場入口明顯處設置費率告示牌,其中費率數字要18公分乘18公分,其他字體9乘9公分,告示費率須與現場實際收費一致。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表示,目前該措施宣導期至9月底,停管處仍持續宣導業者自主改善,並透過台中市停車場商業同業公會向公會成員宣達,大部分業者都願意配合,10月份起,將民營停車場收費告示牌列為重點稽查項目,不定期派員稽查,若發現告示牌未符規定,將限期改善。目前告示牌面相關格式尚未納入法規,正在辦理修法作業中。

台中市目前公有停車場共333場、民營停車場共434場,合計767場,根據交通局統計至今年截至112年6月30日止,違法停車場已裁罰31場次,裁罰總金額14萬4000元。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課長徐光前指出,違法停車場多數是因沒有申請停車場登記證受罰,例如先前有停車場被民眾檢舉收費比告示牌上昂貴許多,一查發現該停車場並未申請登記,被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