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電動車格不充電 加收10元

台北市停管處預計今年底在所有公有停車場設置充電停車格,並從明年起實施差別費率,若車主沒充電卻停在電動車格位,每小時將加收10元。市長柯文哲26日表示,未來電動汽車停車格將加價,若車主沒充電還停在車格內,每小時應加收費用,若停在車格內充電,費用也會比在家充電還要高,要求3個月內解決。

北市電動車登記數量持續增加,預計今年底將有8000多輛,北市公有停車場也陸續建置電動車充電格位,截至去年為止,僅完成設置345格。

柯文哲昨主持交通會報時表示,公有停車場內建置電動車格設施包括充電柱、地鎖、LED跑馬燈,未來全市公有停車場都設置完成後,他要求啟動差別費率及累進費率,充電柱格位每小時加收10元,提高格位周轉率,並維持全市公有停車場收費一致性。

他強調,電動車主在家裡把車充飽電還是最優先,再來決定停車場設置多少充電柱,若有一般車輛停在電動車的充電柱車位就要加錢,因為會占用電動車位子,要求停管處在3個月內解決,盡早提供市民完善的停車空間。

停管處長李昆振說,交通局原先就打算研擬相關計畫,希望今年新的收費系統更新後再做,市長有指示就看是否能加快,電動停車格加收費用可避免久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