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霸王車」省100元 駕駛取巧找機車感應開門

民視新聞/李文華 彰化報導

在彰化員林,出現一名汽車駕駛,為了省區區的100元停車費,在離場之前,竟然找朋友騎機車,到入口處先做感應,等到柵欄升起,汽車再馬上開出場,就不用繳錢!只是這種取巧的行為,涉及違反刑法的詐欺罪,可能會遭罰10萬元,恐怕會得不償失!

這是位在彰化員林,一家按摩店的專屬停車場,顧客不用錢,但是,不是顧客,一次要投一百元,不限時間,只是,怎麼會有非顧客,停車不用錢?

民眾說,「太聰明了,我沒想過這種方式小錢而已。」

小聰明用錯地方,這是業者提供的監視器畫面,白色轎車,在下午2點多,開進停車場,一停就停到晚上11點,才準備離開,轎車先在場內等候,有一名男子,騎著機車,到入口處暫停,機器的線圈感應到了,柵欄開啟,轎車就趕快開出去,一塊錢都不用繳。

停霸王車!汽車駕駛為省100元出招 找友人騎車到入口處感應
停霸王車!汽車駕駛為省100元出招 找友人騎車到入口處感應

停車場業者林恩詮說,「騎摩托車來感應再給他朋友的車開出去,蠻令人搖頭的。」

業者說,這是第二次被停免錢的,第一次,有人連這個,都扛來做感應,虧對方想得出來,還不顧別人的眼光,真的是「太勇敢」。

停車場業者林恩詮說,「禁止停車的鐵架也是這樣來做感應,把它做感應再把鐵架收走。」

為了省這100元,無所不用其極,只是這樣停霸王車,真的沒事嗎?

停霸王車!汽車駕駛為省100元出招 找友人騎車到入口處感應
停霸王車!汽車駕駛為省100元出招 找友人騎車到入口處感應

員林偵查隊副隊長吳建明說,「涉詐欺罪可以處有期徒刑1年以下,拘役或罰金10萬元。」

律師陳頂新說,「不付停車費的方式,也會成立民法179條不當得利,所以這位民眾會有刑事跟民事責任。」

雖然業者說,小錢而已,不會提告,但是,民眾還是不要取巧走偏門,否則一旦被追究,可能涉及刑事與民事責任,還會被罰10萬元,千萬別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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