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修法擬黃安條款 返台就醫先補齊保費

為解決旅外民眾返國用健保爭議,衛福部長陳時中昨表示,預計明年提案修法,未來海外國人出國2年以上者,返台必須先補齊保費才能再加保,年逾17萬人受影響。(季志翔攝)
為解決旅外民眾返國用健保爭議,衛福部長陳時中昨表示,預計明年提案修法,未來海外國人出國2年以上者,返台必須先補齊保費才能再加保,年逾17萬人受影響。(季志翔攝)

為解決旅外民眾返國用健保爭議,衛福部長陳時中昨表示,預計明年提案修法,未來海外國人出國2年以上者,返台必須先補齊保費才能再加保,年逾17萬人受影響。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下周將與僑委會開會討論停復保相關議題,蒐集取消海外國人停復保優惠對旅外人士的影響,為達社會公平性,未來針對出國2年以上除籍退保者擬提出2方向,第一是回國設籍滿6個月才能復保,第二是馬上加保,但須先補繳完出國期的保費,保費則以5年為上限,2方案還有待修法討論。

依照目前健保規定,出國不滿6個月即返國者,註銷停保要先繳停保期間保費;出國6個月以上者則可先辦停保,待返國後申請復保,從復保當月開始繳保費。若戶籍遷出時間在2年內者,可在恢復戶籍後開始繳保費;戶籍遷出超過2年者,則需先等恢復戶籍滿6個月後,再開始重繳保費。

現行規定讓許多海外國人返台就醫相當方便,只要有醫療需求就可先返台辦復保看病,出國前再辦理停保,但這幾年國內漸有民怨,認為在海外停留超過2年的國人,只要返台看診都該先補繳保費,以示公平,因此也被稱為黃安、劉樂妍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