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科大校董有校外專職 教育部要求追回薪資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0日電)媒體報導,健行科大董事鄭憲鴻因有其他專職工作,違法溢領專任董事薪酬6年約新台幣600多萬元。教育部今天表示,已去函校方要求追回薪資。

「鏡週刊」今天報導,健行科大現有9名支薪的專任董事,每人都年薪百萬,其中一名董事鄭憲鴻是藥局的負責人,6年來仍領約600多萬元薪酬,違反相關法令。

教育部今天下午以文字回應中央社記者指出,依照「私立學校法」第30條規定,支領報酬的董事應「專任」;「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24條則進一步說明,「專任」是指除擔任董事職務外,未擔任校內外其他職務。

教育部表示,健行科大鄭董事(鄭憲鴻)經查在外擔任藥局負責人,已違反私立學校法規定。教育部於今年8月發函健行科大,要求追回他領取的薪資,後續將依照學校追回情形,列入獎補助參考依據。

至於媒體質疑健行科大支薪董事人數過多,教育部表示,校方日前已函覆,朝調降薪資總額及人數規劃,將提董事會審議。

根據教育部11月8日修正發布的「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明訂專任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總額,以學校該學年度總收入1%為限,並不能超過200萬元(原上限為1000萬元)。

教育部在修法說明中指出,近年少子女化趨勢嚴峻,私校財務面臨衝擊,為穩定學校財務狀況,避免專任董事或監察人浮濫支領報酬,因此推動修法。(編輯:謝雅竹)11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