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浴室跌倒受傷現防滑爭議 北市研議改善作法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9日電)68歲曾姓女子在連鎖健身房浴室跌倒導致髖關節開刀,台北市議員發現業者未遵守浴室防滑係數且市府未納入稽查項目。體育局今天表示,會要求且已跨局處討論研議後續改善作法。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婉臻與曾姓女子及其兒子在議會召開記者會,包台北市體育局運動產業科長李榮晉、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等人列席。

洪婉臻說,曾姓女子在西門町附近開理髮廳多年,很多藝人等都是客人,平時會赴健身房運動,去年8月赴西門町某連鎖健身房運動,結束後赴浴室盥洗,卻跌倒送醫,後續發現腰椎粉碎性骨折,被醫院通知髖關節須開刀。

她表示,曾姓女子跌倒時,因小孩在上班,由健身房代表陪同赴醫院,業者代表向院方稱曾姓女子因暈眩而跌倒,陳情人事後回診調就醫紀錄才發現,因此無法申請公共意外險理賠。

她說,雙方曾進行2次協調,業者卻認為自身無責任,並稱浴室有放止滑墊及張貼小心地滑告示,發現業者未遵守中央訂定的建物地坪面積防滑係數或等級指導原則,未注意浴室地磚防滑係數狀況。

曾姓女子指出,在健身房消費多年,上班前會前往做有氧運動,案發後發現浴室無防滑措施或把手等設備,盼業者能注意改善,因許多同年紀民眾都會赴健身房運動,並呼籲市府注意浴室等處防滑狀況,且曾聽聞很多長者都發生過跌倒情形。

曾姓女子的兒子表示,母親事發後須有專人照護,期間未要業者賠償,因不認同業者處理態度,未來不排除提告,盼能尋求公道。

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說,雙方開協調會時,業者認為責任歸屬是陳情人暈倒非設備問題,並提到有定時派人至浴室打掃,稱浴室地板本來就濕滑,且健身中心不是僅提供淋浴服務,認為無疏失。

她說,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業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應有合理安全性,健身中心不只提供健身服務,若契約包含會員可用淋浴等設施都算服務內容,應符合可合理期待安全性,雖現行未有法律規範業者,但業者應遵守中央指導原則。

洪婉臻提3項要求,包含檢討擴大公共意外責任險範圍、北市登記健身房淋浴間防滑設施及地磚防滑係數應列入規範並當審查項目、針對爭議業者應提懲戒方式。

體育局科長李榮晉指出,14處市立體育中心都有遵循中央原則,至於民營健身房,應依消保法提供安全場域,會要求業者遵守,針對議員建議已召開跨局會議討論,1個月內提供研擬改善等作法資料給議員。(編輯:李錫璋)11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