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被提分手」掐死女友自戕被救回 二審判賠834萬

張男因不滿女友想分手,徒手勒斃女友。(示意圖,資料照)
張男因不滿女友想分手,徒手勒斃女友。(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健身教練,因不滿女友想分手,竟在2022年2月在租屋處徒手掐死女友,張男事後自戕被救回,原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高院改判15年,死者家屬提出民事求償,高院民事庭30日判決,張男須賠償834萬6,296元。

回顧整起案件,2022年2月張姓男健身教練不滿女友想分手,於是張男在YouTube搜尋殺人手法,並向友人表達殺人念頭,案發當天下午4點多,張男約了女友到共同租屋處見面、整理物品,晚間8點多,張男趁女友背對側躺在床上,徒手勒斃女友。

張男犯案時還不斷唸「妳先走,我等一下就跟上」,張男犯案後聯繫友人,交代後事並表示自己打算輕生,友人立刻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房間被上鎖,張男發現警方來時,立刻持西瓜刀自戕,造成胸部穿刺傷、肺葉裂傷,最後警方破門而入,救下張男一命,檢方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刑事部分,一審法院重判張男無期徒刑,經過上訴二審,張男在高院認錯,「不管怎樣,殺人都是錯的,每個人有選擇自己愛的人的自由,包括被害人」,也表示因為衝動犯下殺人案件,至今仍反省懺悔,永遠不會放棄取得家屬諒解,高院認為他有悔意,加上有中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輕判有期徒刑15年,最高法院支持該判決,2023年8月張男獲判有期徒刑15年定讞。

死者在27歲遭張男殺害,令死者家屬相當悲痛,對張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1,417萬元,一審判決張男須賠償794萬多元,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民事庭審理後,對死者父母各加20萬元精神慰撫金,因此改判張男須賠償834萬6,296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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