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服飾被訴商標相似知名女裝 法院判不得繼續使用並賠250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知名服飾品牌「AROO」被訴與「iROO」商標相似。(圖/翻攝自AROO官網)
知名服飾品牌「AROO」被訴與「iROO」商標相似。(圖/翻攝自AROO官網)

知名健身服飾品牌「AROO」,近日被訴商標外觀與藝人小S曾代言的女裝品牌「iROO」相似,iRoo提告要求禁用。智慧財產法院判決經營AROO的偉溢公司敗訴,不得使用「AROO」4個字,需註銷其網域名稱並賠償250萬餘元。可上訴。

「AROO」品牌為偉溢公司於2018年9月間開始使用,2019年註冊商標,加上一斯巴達頭盔圖樣。官網及購物網站使用的「AROO」則沒有頭盔圖。iROO為於2006年由依洛公司接手經營,主打輕奢時尚女裝,曾找來小S代言。

依洛公司主張,「iROO」在台灣、新加坡皆有多家門市,線上購物、網路社群平台等經營也行之有年,並和多名藝人、網紅合作,更是多項賽事的合作廠商。但偉溢公司使用「AROO」作為商標,經營品項也為健身服飾等,商標相似度高,已使消費者產生誤解,提起訴訟要求偉溢公司不得繼續使用「AROO」字樣,並應註銷網域名稱登記,且須賠償250萬元。

對此,偉溢公司反駁,強調「AROO」與「iROO」無論在字型或讀音上都不同,且一個是男裝一個是女裝,通路也完全不一樣,應無混淆之虞,無權要求賠償及禁用。

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認為,2家商標皆有「ROO」字樣,且i與R的設計、視覺效果也相近,讀音也相近,且都為服飾品牌,有消費者也在臉書上發問是否可使用「AROO」的折扣碼,顯見確實消費者已有誤認。

而偉溢使用註冊商標比依洛晚13年,卻疏於查證,因此判決偉溢及其負責人應連帶賠償依洛公司250萬元,偉溢也不得在商品或廣告、網路上繼續使用「AROO」或相近之字樣,並應註銷其網域名稱登記。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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