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劇教母分手!「愛窩」豪宅求售2.98億 結局曝:曾經共有、現在獨有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實價揭露,「琢賦」4樓戶已從兩人共有,變成一人獨有。(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實價揭露,「琢賦」4樓戶已從兩人共有,變成一人獨有。(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偶像劇教母柴智屏2016年與前男友崔震東合購敦北豪宅「琢賦」,兩人日前傳出分手,上網出售豪宅,結局曝光!根據實價登錄,該豪宅於今年8月出現部分產權交易,交易面積約89.6坪、總價1.225億、拆算單價約136萬/坪。

柴智屏操刀過的節目、偶像劇不少紅遍大街小巷,如綜藝節目《連環泡》、《鑽石舞台》和《超級星期天》;偶像劇則有《流星花園》,及其他共30餘部電視偶像劇,開創華語戲劇新紀元,還一手捧紅人氣偶像團體「F4」,風靡亞洲;近年更是進軍電影圈,持續開創佳績,如《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小時代》系列、《等一個人咖啡》、《樓下的房客》等。

據媒體報導,柴智屏與崔震東在2016年,合購「琢賦」4樓戶,採共有方式登記,總坪數約179坪(含3車位)、總價約2.8億元,扣除車位後,拆算單價約188.8萬/坪,不過實價資料並未揭露。

兩人於2020年傳出分手後,2021年該戶在網路上出現求售,開價2.98億,實價遲遲未出現交易紀錄,直至今年8月,才出現「關係人持份買賣」,謄本資料顯示,柴智屏向崔震東買下產權,目前該豪宅為柴智屏獨立擁有。

「琢賦」位於台北市敦化北路上,屋齡約7年,為大陸建設投資興建豪宅,樓高13層SC住宅大樓,規劃一層一戶、約136.08坪,實價揭露,成交均價約落在162~175萬/坪。

台灣房屋法務協理游璿樺表示,不少人喜歡在婚前共有不動產,以此表達雙方愛意,不過,依照法規,我國不動產採登記生效主義,若房屋登記兩人名字,只要有一方拒不配合出售,或價格沒有共識,房屋則無法順利出售。

他指出,情侶合購房屋,除了共有,另一種常見糾紛為「男方出錢、登記女方名」,分手時,女方經常認定其為「贈與」,男方則會堅稱是「借名登記」,為爭奪房屋,往往最終對簿公堂,曠日廢時。

游璿樺建議,情侶婚前購屋,為確保雙方權益,其實可採「反設定」或是「預告登記」的方式,當一方有變卦,另一方則能受到相對保障。

舉例來說,房屋由男方出資,但登記女方的名字,男方可以反設定抵押權在房屋上,如果到時婚結不成,女方又不返還房子,男方可以強制執行,獲得金錢求償。另外,房屋若是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則須將匯款往來或支付貸款的金流單據保存下作為證據,以備不時之需,作為保障自己權利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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