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龍轉鳳! 關鍵字廣告以同業之名 網址卻導向自家平台 公平會罰2大國際訂房網各100萬

兩大國際訂房網站Agoda、Booking.com大玩關鍵字廣告巧門,將競爭對手名稱與自身網址並列呈現,使用者搜尋對手名稱、點擊廣告後,網址將導向該國際訂房網站,公平會昨(4/24)認定,此舉屬於榨取他人努力成果的違法行為,各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Agoda於110年11/6至111年12/9期間,在Bing及Yahoo平台使用競爭對手「四方通行旅行社」名稱刊登關鍵字廣告,並開啟「關鍵字插入」功能,導致當有網路使用者在Bing及Yahoo搜尋引擎以「四方通行旅行社」、「四方通行旅遊網」進行搜尋時,會出現標題為「四方通行|晚鳥一樣享特惠,2折起」與Agoda網域名稱並列呈現的關鍵字廣告,網路使用者若點擊該廣告即導向至Agoda的網站。

公平會認為,Agoda此舉易使人誤以為Agoda與競爭對手四方通行旅行社係屬同一來源或關係企業,倘原本欲搜尋「四方通行」網站的消費者,會被Agoda所呈現的廣告標題混淆,或被吸引而點擊該關鍵字廣告,而遭攔截並導向Agoda線上訂房平台,進而減少四方通行旅行社接觸線上潛在客戶的機會,Agoda利用他人努力推展自己商品或服務,屬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公平會進一步說明,Agoda前曾於110年間在Google關鍵字廣告平台使用「四方通行」作為廣告,經該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並予以處分。Agoda在前案發生後,雖將「四方通行」列入Bing及Yahoo「排除列表」之排除關鍵字,但在選擇比對類型時,選用了「完全比對」模式即比對文字完全相同時始予以排除,而不是選擇排除範圍較廣的「詞組比對」模式,而且Agoda亦未檢視關鍵字廣告呈現情形,因此導致該關鍵字廣告再次出現。

公平會考量Agoda先前已有違法紀錄,及關鍵字廣告可先預覽呈現結果,卻再予輕忽,故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也針對Booking.com使用同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之行為開罰。Booking.com於107年7月至111年12月期間,在Google平台使用四方通行旅行社的事業名稱,刊登關鍵字廣告,並開啟「關鍵字插入」功能,當網路使用者在Google搜尋引擎以「四方通行」進行搜尋時,會出現標題為「四方 通行-眾多部落客一致推薦」與Booking.com網域名稱並列呈現的關鍵字廣告,網路使用者若點擊該廣告即導向至Booking.com的網站。

公平會認為Booking.com使用他人事業名稱作為關鍵字廣告,構成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考量Booking.com違法行為期間及情節,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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