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判緩刑定讞恐不能選台南立委 王家貞聲請假處分爭參政權

國民黨提名台南市第5選區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因偽造文書案,被法院宣告緩刑定讞,仍在緩刑期間,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執行未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王家貞今天表示,為符合新修選罷惡法的要求,她申請撤銷緩刑,改採易科罰金,但遭法院駁回,她已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甚至不惜要求釋憲,確保參政權。

國民黨台南市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右1)因偽造文書案,被法院宣告緩刑定讞,仍在緩刑期間,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執行未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王家貞11日表示,絕不接受此一荒謬選罷惡法對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的明顯侵犯。(中央社資料照)
國民黨台南市立委參選人王家貞(右1)因偽造文書案,被法院宣告緩刑定讞,仍在緩刑期間,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執行未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王家貞11日表示,絕不接受此一荒謬選罷惡法對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的明顯侵犯。(中央社資料照)

王家貞今天在國民黨立委陳以信陪同下,再度於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王家貞表示,從她疑似被剝奪參選立委資格的消息傳出已有10天,這期間她跟律師團竭盡一切手段,申請撤銷緩刑,改採易科罰金,以符合新修選罷惡法的要求,確保能夠參選。

王家貞說,很遺憾,台南地院以無法條可為依據駁回改採易科罰金,但她不會輕言放棄,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甚至不惜走上要求釋憲一途。

王家貞表示,她一切的努力只為不辜負鄉親厚愛,讓鄉親有一合適的立委參選人,投下民主人權的一票,也絕不接受此一荒謬選罷惡法對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的明顯侵犯。

王家貞說,這不是她個人的冤,而是任何一位公民在此一違憲惡法下都有可能的冤。懇請各界人士關注此一重大議題,為台灣的民主人權齊聲呼籲,「還我參政權,還我中華民國公民的合法參政權」。

立法院5月26日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規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洗錢防制法第14條,或第15條的收受使用財源不明,以及刑法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加重詐欺罪等,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經有罪判決確定並受緩刑宣告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