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證件使越南孩童來台案 22人被起訴

偽造證件使越南孩童來台案 22人被起訴

雲林地檢署偵辦偽造出生證明申辦越南孩童來台案件,全案偵查終結,分別依法將已經取得我國國籍的阮姓越南籍配偶等十四人,及我國籍廖姓男子等八人提起公訴。其餘十二名被告分別因死亡、犯罪嫌疑不足及無審判權予以不起訴處分。

(龐清廉報導)

雲林地檢署指出,這起案件是緣起於外交部去年八月受理國人與在臺越南裔女子於越南所生的親生子女申請中華民國護照時,發現孩童在越南出生,生母卻在國內並未出境的異常情事而主動通報偵辦。

檢警追查發現,已取得我國國籍的阮姓越南籍配偶等人,以美金三千元到七千元不等代價,透過越南仲介偽造十七名孩童出生證明,冒充為越南籍配偶與國人所生的小孩,向我國駐越南胡志明市辦事處申辦護照來臺定居。

涉案被告一度被認為有買賣人口罪嫌,但檢方偵辦時認為這些孩童與已取得我國國籍的越南籍配偶,均具有親戚關係,支付費用僅作為偽造出生證明及申辦來台的代價,難以認定孩童是從事勞動來臺,販運人口罪名不成立。

全案偵結,阮姓越南籍配偶等十四人,及我國籍廖姓男子等八人,因偽造護照等罪被提起公訴。其餘十二名被告分別因死亡、犯罪嫌疑不足及無審判權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被告為了讓親戚的小孩取得較佳的生活環境,而偽造出生證明及假冒子女身分來臺,目的雖屬良善,但因攸關兒童及少年自然發展及權利保障,且外國人入境取得我國國籍,事涉我國入出境管理,更影響我國健保、教育及工作等資源分配,也建議外交部和內政部移民署,為避免將來再次發生此種有規模性非法入境取得我國國籍的情況,相關單位在處理外國人入境時,應採取更為妥適的審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