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提環島高鐵草案 國發會:現行機制足不需另立法

為了推動花東交通建設,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日前提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將國發會明定為主管機關。

但國發會書面資料卻寫下現行機制,足以推動高速鐵路建設,不需另立特別條例和基金推動,引起立委質疑甩鍋。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質詢,「退回嗎?還是等到了委員會審查,到了院會去表決。」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回應,「因為我們是審議機關,所以我們還是請交通部,他可以提出他的可行性的研究出來以後,我們再來審議。」

國民黨立委呂玉玲說:「你就是可以從中來做一個協調者的角色對不對?因為交通部他所有的專業都在做這件事情。」

龔明鑫回應,「我們國發會真正負責這個交通的只有5個同仁而已,所以這個承擔分工是不太一樣的。」

所謂的環島高鐵路線,就是台北南港站向東延伸至宜蘭,再延伸到花蓮、台東,再銜接到屏東縣六塊厝站,從北到南、從西到東成為一日生活圈。

國民黨立委傅崑萁建議,國發會能引進國際「主權財富基金」,採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或國際招標來籌措財源。

至於草案中明定,環島高鐵建設完成不能超過10年,國發會回應,10年建設期限難以實現,應該務實評估。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提問,「 10年之內完成您覺得合理嗎?」

交通部政務次長胡湘麟回復,「包括從可行性研究開始到最後完工,10年之內,相對於過去的各個計畫執行經驗,相對是比較樂觀,跟實際上的需求可能有比較大的差距。」

由於環島高鐵草案,朝野立委對法案名稱、條文內容,有不同意見,全案最終保留,送交黨團協商。

更多公視新聞網報導
交長質疑花東快特別條例草案涉違憲 傅崐萁不滿
國道6號東延花蓮與環島高鐵 國民黨團2案一讀付委
攬外國專業人才修正草案審查 縮短取得永久居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