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提「環島高鐵條例」爭議大 綠白聯手「全案保留交協商」

立法院審查「環島高鐵建設條例草案」,全案保留交付協商。(圖:台灣高鐵臉書)
立法院審查「環島高鐵建設條例草案」,全案保留交付協商。(圖:台灣高鐵臉書)

立法院交通和財政委員會今天(1日)聯席審查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的「環島高鐵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不過行政部門認為現行機制就足以推動高鐵建設,綠白立委也態度保留,最後由於草案名稱和所有條文都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全案保留交由黨團協商。

傅崐萁領銜提出「環島高鐵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規範台灣高鐵由宜蘭延伸到花蓮、台東並銜接屏東六塊厝站,建設經費來源可引進國際主權基金採用BOT模式,全部計畫建設完成以不超過10年為限。

傅崐萁表示,提出環島高鐵是基於交通平權、安全無價,希望建構台灣一日生活圈,他強調,每年到訪花蓮有1200萬人次,這項建設如果完成,可以讓全民在最短時間到達花蓮。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指出,現行機制足以推動高鐵建設,不需另訂特別條例和基金推動,經費來源應該循各年度公共建設預算或促進民間公共建設方式辦理。他並指出,交通建設的中央主管機關最好一致,建設期程也應務實評估。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也質疑,他支持花東建設和交通平權,但反對用特別條例來處理國家重大或交通建設,他指出,如果國家所有交通、重大建設可以用特別條例來進行,那他是不是也可以提一個大台中建設特別條例?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認為,建設應該平均發展,不過對東部和離島交通應該要有建設藍圖。

交通和財政聯席委員會今天經過詢答,在逐條審查時包括草案名稱和所有條文都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全案保留,交付黨團協商。(李人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