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稱綠營用刑法100條意圖犯關他 黃智賢:官司起於國民黨執政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   圖:周煊惠 / 攝(資料照)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 圖:周煊惠 / 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國民黨、民眾黨強推國會擴權法案,立法院會28日三讀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宣稱,他沒有違約交割,也沒有內線交易,是民進黨用刑法100條意圖犯將他這個「全國唯一的9年五星縣長」打入大牢。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智賢直言,傅崐萁的官司起於國民黨執政時期,纏訟多年。明明是坑害股民,內線交易的經濟犯罪者。怎麼好意思說自己是政治犯呢?還有洗地的空間嗎?是要搞一個司法保護傘嗎?

傅崐萁曾捲入多件刑案而進出監獄,包括涉入合機內線炒股案被判刑8月定讞、炒作凱聚等股票案判刑2年10月定讞、以假離婚方式任命妻子徐榛蔚為副縣長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月徒刑。而他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三讀後登記發言時拍桌聲稱,全國唯一的「9年的五星縣長傅崐萁,被民進黨用《刑法》100條意圖叛亂都已經取消了,用意圖來辦我,我不但沒有違約交割,不但沒有內線交易,用意圖影響行情,把一個五星縣長打入大牢」。

黃智賢在臉書發文指出:「傅總召說說他是因為刑法100條入獄。他不是因為內線交易坐牢嗎?他的官司起於國民黨執政時期,纏訟多年。明明是坑害股民,內線交易的經濟犯罪者。怎麼好意思說自己是政治犯呢?他說高虹安是被迫害。高虹安的助理才是被高虹安迫害的吧。他說,柯文哲的弊案也是被迫害。現在柯文哲涉及弊案的證據這麼多。怎麼還能這樣顛倒是非黑白呢?就像陳水扁貪污,還有洗地的空間嗎?傅總召跟柯主席,是要搞一個司法保護傘嗎?」

傅崐萁於1997年7月至1998年12月間向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4億餘元,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和華隆等4家公司股價,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操縱股價等罪,判傅崐萁2年10月徒刑,該案纏訟22年,直到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傅崐萁於2003年擔任親民黨立委期間,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價,此案纏訟14年,最高法院維持更二審有罪判決,於2018年9月判傅崐萁8月徒刑定讞。

傅崐萁與徐榛蔚假離婚,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後合機炒股案定讞,兩案定應執行1年1月。2019年4月18日,傅崐萁刑滿出獄當選第十屆立委而後,傅崐萁因凱聚炒股等案另判刑2年10月確定,因該案犯罪時點是在合機與假離婚案判決確定前,傅聲請三案定應執行刑,法院定應執行3年10月,扣除早前已執行的1年1月刑期,傅崐萁於2020年5月25日帶職、帶薪回籠,隔年5月假釋出獄,如今不但擔任國民黨團總召,還進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引發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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