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稱被綠以「刑法一百條」入獄 他狠吐:法學見解承自國昌老師?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立法院昨(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發言時怒批民進黨,當年用「刑法100條」辦他,辯稱自己沒有炒股。此話一出,引發各方吐槽。

傅崐萁在昨日國會職權法案三讀通過後,再度對綠營開炮,

辯稱他過去沒有炒股、沒有違約交割、沒內線交易,指控民進黨「用刑法100條」將一個「五星縣長」打入大牢。

此話一出,引發各方驚嘆,名嘴周偉航指出,刑法100條修正刪除意圖叛亂通過日期是1992/5/15;傅崐萁炒股案犯罪時間1997年7月起。

周偉航吐槽,「相信這種兄弟獨獲之創見之法學見解,應是來自法學無上師汐止神偷國昌老師。」

前立委賴品妤則痛批,傅崐萁在國會耍流氓,趁機想要扭曲自己因為違反操縱股價被判刑的過往,這麼急著黑箱通過擴權法案,原來也是花蓮王急著想用不當手段幫自己脫罪。

她質疑,如果花蓮王推的藐視國會罪真的那麼好,那為什麼徐榛蔚打臉拒簽說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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