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空照共機飛太近 專家:避免誤解保持距離為上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30日電)傳空軍P-3C為拍攝擾台共機照片,距離共機僅300公尺。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分析指出,P-3C慢速機翼展長、反應速度慢,為避免誤解升高衝突,仍應保持距離。

共機近日不斷擾台,媒體引述某臉書粉絲專頁內容報導,空軍一架P-3C獵戶座反潛機日前在執行監控共機任務時,為拍攝照片竟飛至距離共機僅0.2浬(約300公尺);另外,被點名的王姓教官飛行員甚至違反規定,要求在「超低空時飛行官下座換人」。

國防部長嚴德發上午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他會前接受媒體記者訪問時表示,經空軍初步查證,所稱內容與事實有出入,因應嚴峻的空防情勢,相關的應處規範及限制都比過往還要強化,空軍也已經在檢討並盤整措施;空軍新聞稿強調,爆料內容非事實,經查王姓教官各項飛行操作均符規範及限制。

民進黨籍立委何志偉質詢指出,國防部9月起官方網站定期披露共軍動態、並附共機照片,他關切這些照片來源為何,是否為飛行員「邊飛邊拍」。

空軍參謀長黃志偉中將答覆表示,網路爆料內容不符實際情況,相關任務遂行都符合要求,照片來源包括各種管道獲得,不便回應

曾駕駛RF-104偵察機抵近中國沿海從事偵照任務的退役空軍副司令張延廷分析,如果沒有特殊狀況,執行空照任務時,與目標機的距離必須在約167公尺之外,只要在這個距離以外都算安全。

軍方相關人員受訪表示,空軍隨任務樣態不同,都有規定不同應對方式,同時也包括距離的拿捏,但因涉及機密,確切的距離及任務應對方式不便透露。

張延廷分析說,有別於快速機(戰機)的靈活度,慢速機翼展長、動作不靈活,P-3C反潛機的翼展近30公尺,加上無法與共機取得有效溝通,「距離愈近就愈危險」;如果雙方相距300公尺,其中一方往左偏100公尺,另一方往右偏100公尺,雙邊距離馬上只剩100公尺,相當危險。

張延廷並認為,最危險的因素是「誤判」,因距離接近,容易造成雙方誤判,引發不必要衝突,例如2001 年4月1日,美軍EP-3偵察機與共軍殲8戰鬥機擦撞意外,就是因為攔截距離過近在空中擦撞,造成殲8飛行員王偉死亡,EP-3迫降海南島陵水機場。

張延廷指出,現在數位單眼相機的畫素動輒2000萬以上,只要焦距抓得好,再透過裁切,照片的呈現都會相當不錯,並不需要飛到近距離拍攝,相關任務仍應以安全為主,同時空軍更應加強內部管理,避免提高任務風險。(編輯:郭無患)1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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