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思維「熱食不能放冰箱」全錯!醫曝6大食安迷思:真的需要被釐清

[FTNN新聞網]記者李惠婷/綜合報導

寶林茶室信義A13食安風波仍在延燒,小兒感染科醫師李尚謙認為A13事件尚在調查,科學講求一分證據說一分話,所以先讓子彈飛一會兒,但對於食品安全的迷思,他在臉書發文為大眾釐清6點。

傳統思維熱食不能放冰箱全錯,李尚謙醫師曝6大食安迷思。(示意圖/資料照)
傳統思維熱食不能放冰箱全錯,李尚謙醫師曝6大食安迷思。(示意圖/資料照)

李尚謙28日於臉書發文分享,6項關於食品安全的迷思:

●迷思一:食物中毒就是因為我最後一次吃的食物。
李尚謙說明,除了某些毒素和病毒外,大多數食物中毒需要比幾小時更長的時間才能讓人生病。食物中毒的症狀可能在食用受污染的食物後的幾小時至幾週內出現。因此,你的上一餐食物可能是無辜的。

●迷思二:食物中毒最壞的情況只是肚子痛。
這次有人死亡就說明這是錯誤的想法。李尚謙說明,雖然大多數食物中毒案例都輕微,只會出現一兩天的症狀。但是,食物中毒不僅會導致胃部不適。其他常見症狀包括發燒、腹瀉、嘔吐和脫水 - 有時這些症狀很嚴重,需要就醫。其他少見但可能嚴重的症狀包括癱瘓、腦膜炎和死亡。

●迷思三:食物掉到地上3秒內就可以撿起來吃。
雖然看起來和聞起來都沒問題,但是,掉到地上沾到髒東西就是髒了。李尚謙指出,食物不會因為小於3秒就不被汙染。還有,有些食物雖然看起來和聞起來都沒問題,但是不代表吃下肚子就沒問題,所以請不要單純依賴視覺跟嗅覺來判決食物是否腐敗。引起疾病的細菌不會影響食物的味道、氣味或外觀。

●迷思四:不能把還是熱的食物放入冰箱。
李尚謙認為有很多人有這個錯誤觀念,熱食其實可以放入冰箱,放入前食物可分成小份,以便在冰箱中更快的冷卻。易腐敗食品應在兩小時內放入攝氏4度或更低的冰箱中。如果將食物放在外面冷卻,並且超過兩小時後忘記了,那麼應該丟掉它。

在室溫下超過兩小時的食物上細菌可能會快速繁殖。如果食物放在室內或室外溫度高於攝氏32度的地方,則應在一小時內冷藏或丟棄。

●迷思五: 微波爐可以殺死細菌。
微波爐不能殺死細菌。

●迷思六: 食物只要加熱過後就沒事了。
一些細菌,如仙人掌桿菌(Bacillus cereus)分泌的毒素跟這次的米酵菌酸都不能透過加熱被分解。食物中毒最惡名昭彰的細菌就是仙人掌桿菌。 仙人掌桿菌周身佈滿短鞭毛,形如仙人掌因而得名,可由細菌本身或由細菌產生之毒素而導致食品中毒。中毒型態可分為嘔吐型跟腹瀉型,嘔吐型時常跟米飯(炒飯)放太久重複加熱有關,腹瀉型則跟肉湯肉汁比較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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