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安定措施再延長 5行業放無薪假可領補貼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為協助放無薪假產業勞工,勞動部今(27)日公告,自7月1日起,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今年底,符合「橡膠製品製造業」等5行業的減班休息勞工都可申請薪資補貼,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9200元。

勞動部今年初啟動僱用安定措施,「橡膠製品製造業」等7行業適用,已補助252家事業單位共計5,222名勞工薪資補貼,核發2,551萬元。原訂實施到6月底,但考量有產業仍未恢復正常營運、仍有協助需求,因此將延長辦理至年底。

勞動部公告自7月1日起,調整適用「僱用安定措施」的5個行業,分別為「橡膠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勞動部表示,這5個業別的受僱勞工,包括全時勞工,或有固定工作日(時)數或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且在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的僱用安定措施實施期間內,減班休息達 30 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於減班休息日每滿 30 日的次日起 90日內,透過臺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系統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補貼請領月數合併第 1 次公告辦理期間最長為 12 個月。

至於薪資補貼的計算方式,是以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 1 個月至前 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 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9200 元。例如某全時受僱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前1個月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5,800元,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實際協議薪資為3萬元,按差額的 50%,則可依規定每月申請薪資補貼7,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