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別吃太多!4顆湯圓=1碗飯熱量 走1.5小時才能消耗

台北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連假已結束,緊接而來的是「元宵節」,按傳統習俗,家家戶戶會在這天一起吃湯圓、賞花燈或猜燈謎,衛福部食藥署對此提醒,購買或製作湯圓、元宵時,必須仔細檢視包裝食品上的過敏原標示;國民健康署指出,4顆包餡的甜、鹹湯圓,熱量等同1碗飯,因此建議民眾別吃過量,以免造成身體負擔。

食藥署今(21)日表示,有過敏體質的消費者,產品中若含有常見過敏原,如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等10項及其製品,及使用亞硫酸鹽類等產品內的二氧化硫殘留量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應留意外包裝標示的「本產品含有OO」、「本產品含有OO,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等相關警語,以免不小心購買及食用含有過敏原的食物,引發過敏反應。

食藥署強調,製作湯圓或元宵時,若因加工所需而添加著色劑,應選用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准用品項,或符合「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的天然食用色素,並以提供著色需求的必要使用量為原則。

食藥署呼籲,在選購或製作時,應辨明食品過敏原相關標示及選用符合規定的食用色素,當個聰明選購的消費者,才可守護自身食品安全,並與家人快樂安心慶元宵。

國健署提醒,4顆包餡的甜、鹹湯圓,或30~35顆直徑1公分的無餡小圓仔,熱量約280大卡,等同1碗飯的熱量,60公斤的人必須慢跑半小時、或走路(4公里/小時)1.5小時才能消耗熱量。

因此,國健署建議,若將湯圓當正餐,可搭配燙青菜、瘦肉、雞蛋或豆腐,米麵主食、烹調油脂則減半,達到營養均衡;若當點心食用,2顆湯圓或7、8顆小圓仔淺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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