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富違法銷售澳豐基金 檢調第3波約談11業務員全交保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因未經許可,違法在台販售澳豐基金,負頁人曾奎銘才被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沒想到曾奎銘跟本不當一回事,繼續違法販售澳豐基金,檢調在今年6月間發動2波搜索,以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將曾奎銘60萬元交保,其餘業務員及公司幹部均交保候傳。檢調在分析相關事證後,昨(12/4)發動第3波約談,將兆富的11名業務約談到案。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江月凡,3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江月凡,30萬元交保。呂志明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羅兆婷(黑衣女),3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羅兆婷(黑衣女),3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11名業務員涉犯《銀行法》,其中江蓓蓓50萬元交保,江月凡、廖家瑜、羅兆婷、李秉峰、莊淑芳等人各30萬元交保,陳姝樺、許嘉維、陳鳳鳴、王正華各20萬元交保,王志銘則15萬元交保。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李秉峰,3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李秉峰,3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莊淑芳,3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莊淑芳,3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曾奎銘涉嫌在台非法推售求年報酬8%的澳豐基金,因在台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原不得在台銷售及私募。不過,曾奎銘的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卻自2014起持續在台推售;金管會接獲民眾檢舉,曾7度將此案移送調查局,檢調於2019年發動搜索約談,北檢認為兆富違法販售澳豐基金吸金3764萬美元(約11.8億台幣),依違反《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起訴,一審北院判處曾奎銘2年3月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目前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廖家瑜,3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廖家瑜,3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沒想到曾奎銘完全不在乎,又找了一批新的業務員,自2019年起又繼續對外販售澳豐基金,等到澳豐集團倒閉後,曾奎銘等人又靠著代銷吸金美金千萬元,(約3億台幣)。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王正華,2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王正華,2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今年6月8日,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發動第一波搜索約談,以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諭令曾奎銘60萬元交保,公司高層及業務共10餘人則諭令10萬至50萬元交保。6月20日,檢調發動第2波搜索,再度約談10餘名業務人員。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許嘉維,2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業務許嘉維,20萬元交保。呂志明攝

昨(12/4)日,檢調發動第3波約談行動,再次傳喚未到案的業務人員共計11人到案,經漏夜偵訊後認為11名業務均涉犯《銀行法》,以15萬元至5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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