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再遭美開罰 金管會:必要時再金檢
兆豐銀行因洗錢防制作業缺失105年遭美方重罰後,今天再度挨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尊重美方裁處權,並將視美方對兆豐的缺失改善認可程度而開罰,且必要時將對兆豐美國分行金檢。
兆豐金控自105年年中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署(NYDFS)重罰1.8億美元、折合新台幣57億元後,今天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兆豐銀行於107年1月18日遭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因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防制洗錢作業缺失而予以裁罰2900萬美元。
金管會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金管會透過跨國監理合作,知道Fed於105年間陸續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辦理現場檢查後,發現兆豐美國3家分行有檢查缺失,且Fed可能採取Enforcement Action(執法動作)。因兆豐銀行最終是否被裁罰,金管會仍須尊重Fed的裁處權,且海外分行的裁罰結果應等當地主管機關正式對外公布後,金管會再對外說明為宜。
對於兆豐銀行再度遭美開罰,金管會表示,除持續督促兆豐銀行積極因應及改善外,並積極與美國當地監理機關保持聯繫,且表達金管會已要求兆豐銀行充分向Fed說明該行對於提升防制洗錢法令遵循的努力。另外,Fed於本案裁罰內容中,亦述及對於兆豐銀行總行強化公司治理及對分行營運監督管理的努力,予以肯定。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美國對於外國銀行的分行是採雙元監理機制,亦即由Fed與州政府監理機關共同監理,原則上這兩個監理機關會進行監理資訊交流,且任一監理機關發現缺失,可單獨就相關缺失採取監理行動,或與另一監理機關共同採取監理行動。而Fed對於兆豐銀行美國3家分行的缺失檢查時點距兆豐銀行與紐約州金融署簽署裁罰1.8億美元的合意令接近。
即兆豐銀行再度遭美裁罰主因美國3家分行於Fed檢查當時,尚未能完成所有改善措施,而有類似的作業缺失,Fed基於聯邦主管機關的權責,針對兆豐銀行3家分行同一時期的防制洗錢作業缺失事項,進行整體性處分。
此外,兆豐銀行105年遭NYDFS裁罰後,雖已由各缺失面向擬定相關改善措施,並依規劃時程陸續完成多項改善計畫,且按月提報董事會監督執行情形,但因涉及人員聘用、資訊系統建立與調整等改善作業,並非一蹴可幾,仍需相當時間逐步推動,因此,NYDFS同意兆豐銀行改善完成時程為107年第1季。
而兆豐銀行紐約分行105年遭美國NYDFS重罰後,金管會於同年9月14日對兆豐銀行開罰1000萬元,並要求解除總經理等5名人員,針對兆豐銀行美國3家分行類似的缺失,金管會表示,將視美方對其改善的認可情形可再度開罰。
金管會也指出,因美方給予兆豐銀行改善期程在107年第1季,如有必要,金管會將對兆豐銀行美國3家分行的改善情形再辦理金融檢查,並依檢查結果處理。
同時,金管會也表示,為整體強化本國銀行海外分行防制洗錢及法令遵循,已陸續從法制面、機構監理面、檢查面等面向推動多項措施,金管會會持續積極與各國主管機關建立密切的跨國監理合作關係,強化合併監理及跨國監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