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賣後買第四箭 法人:政策做多

金管會宣佈現股當沖先賣後買制度六月三十號實施,包括台灣50、台灣中型100以及富櫃50成分股等200檔個股適用。內資認為新措施對對成交量的激勵作用有限,但是可以讓目前現股當沖交易機制更加完備,也進一步讓市場確認因應選舉年政府全力做多股市的決心。

金管會今年一月六號開放台灣50、中型100以及富櫃50成分股等200檔個股現股當沖先買後賣,為台股帶來一波亮麗的行情。當時市場就疾呼金管會應該儘速開放這200檔個股先賣後買的當沖機制,讓現股當沖交易制度更加完備。金管會經過審慎規劃宣佈六月三十號實施現股當沖先賣後買,交易機制趨於完備。

內資認為,一般買賣現股的投資人不會因為新措施就開始做當沖交易,但是大戶、中實戶本就偏好融資操作,現股當沖措施的實施有利他們的交易,整個機制的完備對市場來說也是正面的。但是成交量是否因為先賣後買機制而更上層樓,內資認為激勵有限。

法人指出,從官方積極推動現股當沖制度的完備,也讓市場更加確認選舉年政策做多的決心,這一點對台股行情發展倒是很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