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弊案證人身分約談 黃偉哲詢問4小時請回

台南市長黃偉哲以證人身分遭傳喚,問訊4小時,下午1點半從台南地檢署地下室離開。(曹婷婷攝)
台南市長黃偉哲以證人身分遭傳喚,問訊4小時,下午1點半從台南地檢署地下室離開。(曹婷婷攝)

台南市長黃偉哲29日上午以「證人」身分到台南市調站接受約談,接著到台南地檢署接受訊問,歷經4小時訊問,已於1點半被請回。

台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偵辦轄內光電產業疑涉不法案件,傳喚黃偉哲訊問,以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針對外界質疑台南轄內光電利益糾葛涉及不法案件,也將持續蒐證、調查,一切均依調查所得證據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