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回原籍國面談 就地假釋遇阻

拜登政府推出的「就地假釋」(parole in place)19日開始施行至今不到一周,已有許多華人委託提出申請。但德州一名聯邦法官26日批准了共和黨主導的16個州提出質疑,裁決暫時停止該案的執行。由於已經有不少華人送出申請,未來何時恢復實施仍情況不明。

芝城資深移民律師王志東表示, 這項政策主要受惠對象,包括當年偷渡進入美國的華人無證客,這些原本必須返回原籍國等待移民簽證者,在新規定下,無論是否背負遞解令,均可留在美國等移民面談。

不過,針對「就地假釋」新政,共和黨主導的16個州日前向位於德州泰勒(Tyler)的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終止拜登總統的該項聯邦計畫,法庭文件中稱,拜登政府繞過國會,創造出一條獲得公民身分的途徑,「政治目的昭然若揭」;如此作法「鼓勵非法移民,將對原告各州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白宮發言人賀南德茲(Angelo Fernandez Hernandez)對此反駁指出,共和黨人「玩弄政治」,將「迫使美國公民及其在美國生活了十多年的家人,繼續生活在陰影中」。

王志東說,儘管「就地假釋」其實並沒有違背現行移民法,但在兩黨衝突下,未來可能遭遇挑戰。王志東表示,該新政19日上路,短短幾天時間,其移民律所已經收到不少華人委託案。

他說, 基本上政策執行內容,跟今年6月份初步公布的規定相差無幾,主要申請條件必須包括「在2024年6月17日及以前就已經在美國,且沒有通過簽證或假釋進入美國」、「到今年6月17日為止,已在美國居住10年」、「到6月17日及以前,已經跟美國公民結婚且仍有效」、「申請者沒有合法的移民或非移民身分」、「沒有特定種類的犯罪紀錄,也不會對美國國家及社會安全造成威脅」。

他說,「就地假釋」的最大前提是必須跟美國公民結婚,部分華人詢問如在6月18日結婚是否符合身請資格,王志東稱,雖然只差一天,但仍超出規定日期無法申請,此外,結婚對象持有綠卡,也不在此措施囊括範圍。

王志東說,之前的移民法規定,如果申請人沒有通過合法方式進入美國,只要跟美國公民結婚,在通過證明婚姻真假(I-130)並取得豁免(I-601a)後,須返回原籍國等待綠卡面試,「眾所周知,回原籍國面試存在很多不確定性,一旦被拒則可能滯留境外無法回到美國」,此外,等待該項豁免的審理時間排期已拉長至四年。

新的「就地假釋」允許可以在美國接受移民面談,解決了返回原籍國等待面談可能面臨的風險。

王志東說,55萬新政受惠者中,估計約有五萬名未成年人,「就地假釋」的未成年子女,主要指繼子、繼女,且這些子女在申請人與美國公民結婚時不滿18歲,此外,提出申請時子女需滿21歲,還有就是子女必須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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