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金牌又來了

警方2月在台中烏日旱溪堤岸旁挖出陳姓女大生的屍骨,凶手黃文進在旁大哭並頻說「對不起」,事後更要求為陳女上香。(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馬瑞君、林偉信╱綜合報導】 殺害台南方小弟的凶手曾文欽前天才逃過一死,昨天台中跟進,地方法院也下了一道免死金牌。享盡齊人之福的男子黃文進,對一位女大生騙財騙色後再予以殺害,檢方另查出黃男還迷姦另2名女子,地院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他無期徒刑,併科15萬元罰金。 26歲陳姓輔大女生,父母早亡,為挽回劈腿男友求助徵信業者黃文進(39歲),黃男與妻子、女友同住享齊人之福,仍不滿足,迷姦陳女後強迫她當「小四」。 輕手法加害 不用死 黃男得知陳女名下擁有一棟位在新北市新莊的公寓,這是陳女父母往生後留給女兒的房子,黃男佯稱再開徵信社,慫恿陳女把公寓賣掉,隨後將售屋款匯入黃的戶頭。 黃男人財兩得後打算甩掉陳女,但陳女不同意,狠心的黃男設局讓陳女喝下淨符水 (紅酒加FM2),又以打火機瓦斯瓶加裝噴嘴朝其口鼻噴10分鐘,導致其腦部缺氧死亡,黃男次日將屍體運到台中挖洞掩埋,陳女被發現時已成白骨。 黃男於去年12月被逮,直到今年2月間第11次借提,才供出棄屍地點,警方在台中烏日旱溪畔挖出陳女屍骸,黃男當場下跪。 合議庭認為,凶手犯案後飾詞卸責、毫無悔意,且私生活混亂,實屬惡行重大,但是,凶手殺害女大生的方式屬「輕手法」加害,女大生死前應無太大恐懼及痛苦,應無判死之必要,故判無期徒刑。 確有堅不判死的法官 凶手毫無悔意、又犯行重大,只因殺害過程「不夠凶殘」,就可以免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馬英九總統任命王清峰當法務部長後,因王拒絕執行死刑,激化社會廢死與反廢死的對立,這種氛圍當然也會影響法官,法界確實有堅持不判死的法官。 據統計,馬英九總統上任後,歷任法務部長除王清峰任內不執行死刑,自99年迄今,每年各執行1次槍決,已執行5波、26人;上次執行在今年 4月29日,有5名死囚遭槍決伏法,但目前仍有48死囚待執行。 ★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