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福社工深夜30萬交保!「1罪名若成立」最難過 呂秋遠:寧願是疏忽

[FTNN新聞網]記者李惠婷/綜合報導

因父母皆入監無法照料,社會局和兒福聯盟將台北市1歲半男嬰交由劉姓保母姊妹,不料慘遭長期凌虐致死,在社會引起軒然大波,涉案保母遭到收押,負責訪視的陳姓女社工昨(12)日則被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等罪嫌上銬,深夜以30萬元交保。律師呂秋遠則表示,對於陳女偽造文書罪名是否成立感到緊張,因為該罪背後涵蓋了2種意義,都讓人感到憤怒與難過。

兒福社工深夜30萬交保,呂秋遠認為若偽造文書罪真成立,會令他非常難過。(圖/翻攝畫面)
兒福社工深夜30萬交保,呂秋遠認為若偽造文書罪真成立,會令他非常難過。(圖/翻攝畫面)

呂秋遠昨日於臉書發文,檢察官搜索兒福聯盟與社工的家,帶走包括電腦等某些證據,目前是以偽造文書與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署。如果按照目前揭露的事實來看,「過失致死」這個罪名不太正確,也不容易成立。除非社工知道這樣的狀況,而且有意讓淩虐的情況發生,真是如此,應該有可能是刑法286條第3項前段,淩虐未成年人致死罪,最重可以處無期徒刑,「但是目前並不能確定,社工確實知道有淩虐事實,加諸這個罪名在她身上,並不是很適當。」

「我最擔心的事情是偽造文書,」呂秋遠坦言,如果這個罪名成立,代表她在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意思就是,她沒去訪視,但卻在文書記載有,「真是如此,真的會很讓人憤怒與難過。為什麼你沒去,但是卻記載有去?」

呂秋遠認為,他寧願社工因為某些疏忽沒發現,也不願意看到社工故意記載不實的事項,因為這有可能代表社工的工作負荷過重,尤其是文書量,已達到必須偽造文書讓自己好過一點的地步,或是這個社工根本不應該是社工,「我不知道是哪一種,但是我希望,這都不是事實」,「無論如何,上述的罪名,就算成立,也不應該對社工上銬,這不是一個合理合法的移送方式。」最後,他祝願「所有孩子,都得到應有的對待。」

檢警首先將犯行劉姓保母姊妹收押,接著在12日前往內湖兒福聯盟總部,搜索並查扣相關文件及陳姓女社工手機,並將其帶回,依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嫌送辦,複訊後,認定事證尚待釐清,考慮到社工未參與虐嬰,疑是過失,無羈押必要,諭令3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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