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剴剴受虐致死案 保母姊妹再延長羈押禁見2月

兒童剴剴受虐致死案 保母姊妹再延長羈押禁見2月 127
兒童剴剴受虐致死案 保母姊妹再延長羈押禁見2月 12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劉姓保母姊妹將收托男童「剴剴」虐待致死案,台北地檢署4月18日依刑法之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兒少法之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起訴保母劉彩萱與劉若琳姊妹,台北地院9月16日裁定劉彩萱姊妹均延長羈押禁見2月,由於羈押期限又將屆滿,北院今(14)日裁定劉彩萱、劉若琳自11月18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

劉姓保母姊妹虐死男童剴剴案,檢方起訴後,劉彩萱、劉若琳向法官坦承部分體罰,不認凌虐、餵餿水,辯稱用保麗龍包住剴剴是找不到其他器具冰敷,當庭說出「沒救活剴剴我很抱歉」。劉姓保母姊妹在4月18日被檢方起訴後,法院裁定接押3月,劉氏姊妹在7月8日開庭時請求交保,不過,法院在7月10日裁定自7月18日延長羈押禁見2月;由於羈押期限將於9月18日屆滿,法院裁定劉彩萱姊妹均延長羈押禁見2月。但是羈押期限又將於11月18日屆滿,北院再次作出延長羈押裁定。

檢方起訴指出,劉姓姊妹都是兒福聯盟待出養兒童保母名冊所列,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嬰幼兒且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的專業保母人員,並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定登記在文山區住居所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

去年8月間,劉姓姊姊經由兒福聯盟媒介與劉姓男童的嚴姓外婆簽署家庭托育契約書,約定自112年9月1日起至劉童交予收養人或其他停止托育原因發生日止,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對價,在劉女住處全日照護劉童,費用則由兒福聯盟支付。

不料,劉女與其胞妹竟自收托男童後,接續以繩索、布條綑綁劉童四肢、頭部;將劉童身體部位對折綑綁,並用口罩、保力龍遮蓋劉童眼睛後,使用行李帶將劉童綁附在椅腳邊;另將遭綑綁之劉童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邊。

劉童若有不從,即遭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等言詞,致劉童害怕畏懼而不停顫抖,且身體因長期綑綁導致四肢變形而不對稱,凌虐方式妨害劉童行動自由。

劉姓姊妹凌虐劉童且未帶其就醫接受適當治療,更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內容物為不新鮮、冰箱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打泥物的冰冷物品餵食劉童。冬天更讓劉童長期裸體,不願幫其穿衣,且一天只提供一餐量約半個紙杯的冷凍泥狀絞碎物給劉童,致劉童長期營養不良、缺血而身體衰弱,並感染肺炎。

劉童因受到凌虐持續未獲適當食物、睡眠、照護、醫療或救助,造成長期營養不良、肺炎、身心狀況持續惡化,去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及活動力下降情形,劉女卻未將其送醫,24日凌晨0時劉女發現劉童無意識,才囑其夫撥打119報請救護送醫。

檢方發現,劉童被送往台北市立萬芳醫院救治前,仍因遭人束縛約束、長時間罰站、毆打創傷,導致頭臉部、四肢等身體多處外傷、瘀傷,進一步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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