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江鵬堅大怒 侯友宜才讓江進入鄭南榕自焚現場

鄭南榕自焚現場,前民進黨主席江鵬堅大怒後,時任警方指揮官侯友宜(照片中正面)出面協調同意讓江鵬堅帶攝影記者邱萬興進入現場拍照記錄。   圖:邱萬興提供
鄭南榕自焚現場,前民進黨主席江鵬堅大怒後,時任警方指揮官侯友宜(照片中正面)出面協調同意讓江鵬堅帶攝影記者邱萬興進入現場拍照記錄。 圖:邱萬興提供

[新頭殼newtalk] 新北市長侯友宜日前受訪時表示,抓《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是依法行事、再來一次還是要執行。對此,讓鄭南榕基金會等民團相當痛心,要求「侯友宜必須為採取強硬手段導致鄭南榕自焚之事,向鄭南榕家屬與台灣社會真心道歉」。當時擔任民進黨民進報攝影記者的邱萬興表示,1989年4月7日一早鄭南榕自焚當天早上,前民進黨主席江鵬堅等人聞訊,立即趕到台北市民權東路《自由時代》週刊現場,由於警方封鎖現場,不准任何人進入,由於樓下人越聚越多,大家心情相當激動氣憤,江鵬堅大怒要求現場指揮官站出來,最後是由時任台北市中山分局刑事警察隊長侯友宜出來與江交涉,最後同意江鵬堅和他進去看現場和紀錄拍照,讓外面的人知道狀況。

邱萬興說,1987年4月18日,鄭南榕在台北市金華國中的演講會上表明:「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1988年12月10日,鄭南榕在《自由時代》雜誌,刊登了旅日學者許世楷博士所寫的《台灣新共和國憲法草案》,引起當局強烈的震撼,國安局指示法務部要法辦鄭南榕。1989年1月21日,鄭南榕收到叛亂罪的傳票,當時台灣已經解嚴一年半了。

鄭南榕在收到傳票六天後,堅決表示「絕對不出庭」。他強調:「我只是秉持追求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理念而已。我秉持一貫追求言論自由的精神,一定要行使我的抵抗權,抗爭到底。」因此為了爭取100%的言論自由,鄭南榕發誓:「國民黨只能抓到我的屍體,抓不到我的人」。

1989年1月27日,鄭南榕把自己關在辦公室內,在雜誌社裡佈署防禦工事,在鐵門、鐵窗加上鐵絲網,並在他的《自由時代》週刊總編輯辦公室內的現場三桶汽油和一支打火機,藏在辦公桌下。他開始為期71天的「自囚」生涯,以非暴力的方式,表達對此「叛亂罪」之抗議。

鄭南榕生前就很明確告訴牽手葉菊蘭:「我沒有那麼容易就被抓走,沒有那麼便宜的事。國民黨一定要付出代價,我不會讓國民黨一點損失都沒有,就把我抓走,我要為台灣而死。」很多人擔憂他的安危,紛紛趕往聲援。拘提前夕,鄭南榕告訴盧修一:「如果我死了,我不會白白犧牲,一定能對後來的人有深遠的影響。」這樣的影響,就是鄭南榕所謂要國民黨付出的代價。

1989年4月7日,國民黨出動大批警力,由時任台北市中山分局刑事警察隊長侯友宜率霹靂小組重裝攻堅後,鄭南榕為了堅持台灣獨立的言論自由抵死不從,甘願自己活活燒死,以身殉道,這把火也照亮了台灣自由與人權。

邱萬興回憶說,1989年4月7日一早,當他接到通知,好友鄭南榕引火自焚事件時,騎著摩托車火速趕到時,當時巷子兩旁被鎮暴部隊擋住,連自由時代雜誌社整棟大樓入口,也都被霹靂小組擋住,現場可以說十分混亂。

邱萬興說,民進黨創黨主席江鵬堅和台北市議員顏錦福、洪貴參、李勝雄兩位律師、國大代表周清玉等人抵達現場協調,他們在《自由時代》樓下門口與霹靂小組協調想進入總編輯室,由於當時現場封鎖,沒人出面引導,家屬友朋可否進去關心都不知道要問誰?當時江鵬堅怒問警方,現場是誰能負責?侯友宜從同棟的四樓樓上指揮處下樓,經過協調後,警方准許民進黨創黨主席江鵬堅帶他進入自由時代總編輯室拍照。

邱萬興表示,他是第一個跟隨民進黨創黨主席江鵬堅進入《自由時代》雜誌社拍照記錄的攝影記者,當時是由時任台北市中山分局刑事警察隊長侯友宜,由警方人員陪同,帶他們在雜誌社記錄拍攝,江鵬堅主席要他將整個現場拍照紀錄下來,當天早上鄭南榕的女兒鄭竹梅和雜誌社同仁從後面離開,他連窗戶上留下的血跡,都一一拍下。連檢察官來總編輯室驗屍時,他們都留在現場拍照記錄整個過程。他在總編輯室看見鄭南榕那一具挺直、振臂、焦黑的身體,江鵬堅主席難過得眼淚直流,他也是舉起相機邊拍邊掉眼淚,很難相信就這麼失去一個好兄弟。

「33年過去了,那是一段令我刻骨銘心的記憶,也是我一生中最難過的一次攝影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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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代》週刊辦公室在鄭南榕自焚後現場。   圖:邱萬興提供
《自由時代》週刊辦公室在鄭南榕自焚後現場。 圖:邱萬興提供
鄭南榕點燃汽油自焚當下,現場陷入一片火海,警方從《自由時代》週刊辦公室後面破窗而入,把鄭南榕女鄭竹梅及編輯部人員接走。   圖:邱萬興提供
鄭南榕點燃汽油自焚當下,現場陷入一片火海,警方從《自由時代》週刊辦公室後面破窗而入,把鄭南榕女鄭竹梅及編輯部人員接走。 圖:邱萬興提供
《自由時代》週刊辦公室在鄭南榕自焚後現場。   圖:邱萬興提供
《自由時代》週刊辦公室在鄭南榕自焚後現場。 圖:邱萬興提供
《自由時代》週刊辦公室在鄭南榕自焚後現場。   圖:邱萬興提供
《自由時代》週刊辦公室在鄭南榕自焚後現場。 圖:邱萬興提供
鄭南榕自焚當天,一早台北市議員顏錦福和洪貴參律師前往《自由時代》辦公室關心。   圖:邱萬興提供
鄭南榕自焚當天,一早台北市議員顏錦福和洪貴參律師前往《自由時代》辦公室關心。 圖:邱萬興提供
《自由時代》週刊辦公室在鄭南榕自焚後現場。   圖:邱萬興提供
《自由時代》週刊辦公室在鄭南榕自焚後現場。 圖:邱萬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