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請台中市政府暫停標售抵費地 優先做為社宅儲備

內政部地政司今(27)日行文函請台中市政府暫緩標售第13期大慶及第14期美和庄市地重劃區內抵費地(預定於今年3月7日開標)。圖為內政部長林右昌在立院院會備詢。   圖:張良一/攝
內政部地政司今(27)日行文函請台中市政府暫緩標售第13期大慶及第14期美和庄市地重劃區內抵費地(預定於今年3月7日開標)。圖為內政部長林右昌在立院院會備詢。 圖:張良一/攝

[Newtalk新聞] 內政部地政司今(27)日行文函請台中市政府暫緩標售第13期大慶及第14期美和庄市地重劃區內抵費地(預定於今年3月7日開標),並優先考量將土地做為興建社會住宅儲備用地,以回應台中市民對居住正義的需求。

內政部表示,從108年至112年底,統計中市府公開標售區段徵收可處分建築土地及市地重劃地區抵費地,標售總金額達新台幣1691億元,面積超過37萬6千坪。為避免中市府標售土地帶動建商溢價搶標,造成台中市不動產行情再次飛漲,並加重市民住宅價格負擔;同時,台中市為全國住宅負擔最重的城市之一,市民對社宅有強烈需求,應優先考量增加儲備社宅用地。

內政部指出,房價上漲的根源之一,在於土地價格大幅上漲,造成民眾購屋負擔加重,因此,曾分別於110年及111年函請各地方政府,標售市地重劃抵費地、區段徵收可處分的建築用地前,儘量採取標租或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且在財務計畫評估可行前提下,應優先提供部分比例以興建社會住宅。

行政院會於去年12月14日通過「推動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其中,包括2025年至2032年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直轄市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供社宅使用,並專案讓售給中央政府興辦社宅。

內政部補充說明,據統計,台中市政府從108年至112年底,公開標售區段徵收可處分建築土地及市地重劃地區抵費地,標售總金額達新台幣1691億元,面積超過37萬6千坪;今年2月1日又公告標售第13期大慶及第14期美和庄市地重劃區內123筆抵費地,標售底價總金額也逾新台幣200億元,預定於今年3月7日開標,此舉恐吸引開發業者溢價搶標,推升當地不動產市場行情,更加重民眾購屋負擔,建議中市府宜回歸住宅政策思考。

內政部強調,為健全住宅市場及照顧弱勢與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中央全力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因此,再次呼籲各地方政府針對重劃所取得抵費地及區段徵收可處分的建築用地,優先評估提供興建社宅使用,使政府資源做更合理及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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