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核發大巨蛋認可書 都發局:仍要送都審

中國時報【黃意涵╱台北報導】 大巨蛋案出現進展!內政部昨針對台灣建築中心評定通過的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核發認可通知書,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說,結果證明北市都發局說謊,誣指大巨蛋有重大公共公安疑慮,樓梯與附屬建築物內部調整,依法屬建照審查範圍,不用進到都審程序。 都發局長林洲民則表示,那是遠雄一方說詞,市府會回到中華民國法令規定依法行政。 內政部指出,遠雄這次提出申請變更,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條文的範圍,由體育館擴大至全園區建築物,包括體育館及附屬設施、商場、旅館及附屬設施,免適用的條文由原5條調整為6條,其餘無關免適用的條文皆須按建築技術規則辦理,並由建築師簽證負責。 但內政部也提到,遠雄仍應依《建築法》規定,向北市府申請建照變更設計,至於變更設計是否涉及應通過環境影響差異的審查、都市設計審議部分,另由北市府自行審酌。 遠雄回應,建築物防火避難的安全性已經台灣建築中心性能審查委員會確認,沒必要再召開都審會,剩餘其他配合調整項目,也沒有變更原核定的交通影響、都市防災與開發強度,遠雄不會接受市府企圖以民粹方式進行公審,既然建築中心防火避難性能已經通過,就進行建照變更,不要徒耗社會成本。 對此,林洲民強調,這是依法行事的國家,遠雄擅自將大巨蛋園區的適用性能式法規棟數大量擴大後,經過2年半,性能式法規審查終於完成一個階段,回到市府就是進行環評、都審、建照執照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