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董次長拜會嘉縣府說明國土計畫不影響民眾權益與地方發展

內政部今(廿四)日由政務次長董建宏拜會嘉義縣副縣長劉培東,董次長說明國土計畫不影響民眾原有合法權益,內政部也將持續和地方溝通討論,請嘉義縣府能儘速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至內政部審議,以便透過審議機制釐清處理各項縣府關注議題。嘉義縣府回應表示,將按法定程序近期完成國土功能分區草案進行提交。

劉副縣長表示,國土計畫新制度要有新氣象,建議應有完善配套措施,例如國土保育地區劃設條件定期檢討、農業發展地區優先投入農政資源、城鄉發展地區彈性調整機制等事項。

董次長說明,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合法農牧用地可繼續用於農作、農作產銷設施、農舍等用途,不影響民眾權益。為了落實地方自治精神,增加符合地方需求,可由縣市政府規劃機制,依照實際狀況檢討變更,以協助地方發展。

至於國土計畫法的裁罰制度,一般小面積違規罰則也與現行相同, 不提供檢舉獎金;二公頃以上大面積的嚴重違規,才有提高罰鍰的情況。

董次長強調,感謝嘉義縣政府過去多次與國土管理署召開座談會及研商會議,後續將持續和縣府溝通討論,涉及其他部會業務也會積極協商,共同推動地方發展、維護民眾權益。